1985年十一月二十二号,金无怠被联邦调查局逮捕,联邦检察官指控金是为卧底三十多年,。1986年二月,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,并定于三月四号判刑。不料二月二十一号,也就是被捕三个月,宣布罪名成立后半个月,,时年六十三岁。
联邦大陪审团对金无怠提出的指控主要内容是:从韩战开始,,主要提供了志愿军战俘营的地址。在以后长达三十年中,。
三十多年来,金无怠利用在“外国广播情报服务处”的工作机会,得到秘密情报,并多次往返于美国,香港,多伦多,澳门和北京之间,,提供文件,照片和其他资料。不过,即便金真的生性皮顽,爽朗豁达,愿意把牢底坐穿,假如他不那末轻易的结束自己的生命,能熬到现在而没死,?答案是显而易见的。但是,历史不容虚拟,因此也就没有答案。